章程制度
北京美灵公益基金会财务报销制度
2021-03-31

北京美灵公益基金会财务报销制度

为规范北京美灵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财务报销手续,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,特作如下规定。

一、差旅费报销程序

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,由本人填写《差旅费报销单》,附车(机)票、住宿费等与出差相关的合法票据,经部门负责人、办公室主任、基金管理部主任、分管副理事长依次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(差旅费报销标准按基金会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执行)。

二、办公设备、办公用品报销规定和程序

基金会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支出,均由办公室统一采购,按《北京美灵公益基金会办公设备、办公用品管理制度》执行,一般于次月内报销,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说明。

三、财务支出报销

(一)现金支付

1.报销人按费用类别填写《费用报销单》,并将合法有效票据附后;按大类开具的发票,要付清单;出租车票当事人要签名;招待费要注明招待事由、人数,由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以确认其真实性、合理性;基金管理部审核确认其票据的合法、合规性;报分管副理事长签批报销。

2.报销款项的支付:基金管理部凭审核无误、签字齐全的报销单,定期汇入报销人的银行卡中。

(二)转账支付

1.基金管理部凭审核无误、签字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开具转账支票或办理汇款手续。

2.预付款项,需凭供货、印刷、提供服务等协议,按协议约定的预付比例填写《支付凭单》,由专项基金负责人、部门负责人、基金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签字,经分管副理事长签批后,方可开具支票、办理汇款手续。按协议要求开具支票抬头、填写金额,不得开具无抬头、无金额支票。

3.业务结束后,及时取得有效票据,办理决算手续,填写《费用报销单》,并注明预付款数额,经分管领导签批后,到基金管理部办理报销手续。基金管理部凭审核无误、签字齐全的报销单支付其差额部分。

4.如需更换支票,由支票领用人书面说明情况,并将原支票退回作废,方能重新开具新的支票。

(三)借款

借用现金时,需填写《借款单》,经有关领导批准后,由基金管理部支付。业务结束后及时办理还款手续,原则上前账不清、后账不借。经多次催要,仍未办理还款手续的,从其本人工资中扣回。

(四)报销方式

为提高工作效率,基金管理部采取集中报销的方式,即:每周一和周四审核报销单据,周五拨付款项。

  

  本制度经2020年8月12日北京美灵公益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。